各地市协会和有关单位:
根据《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规定,我会将组织开展2023年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工作,现将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凡符合《办法》规定要求,竣工验收时间在2022年12月31日前的工程项目,均可申报。
(二)若申报项目有参建单位,参建单位合同造价必须超过1000万元,且各参加单位造价总和应不高于总承包合同造价的30%。
(三)申报项目必须达到省优申报标准,原则上为“市优”工程,由当地相关建设主管部门、相关协会或我会专业委员会推荐。
(四)申报项目备案手续完备,且已通过中间过程检评。
二、申报材料要求
(一)纸质申报资料,一式一份,加盖公章,简易装订。
1.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(双面打印);
2.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申报承诺书;
3.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资料审核表;
4.新技术、QC、工法等获奖情况核查表;
5.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设置表;
6.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(无分包单位的不用填报)。
(二)电子申报资料要求。
1.各项文件格式要求为PDF格式;
2.按申报资料审核表要求和附件9格式整理资料,将申报资料打包压缩,以“工程名称”命名文件名,发送到申报邮箱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请各推荐单位严格把关,将推荐汇总名单和推荐函扫描件,于7月31日前发送至申报邮箱。
(二)请各申报单位于8月11日前按以下程序完成相关申报工作,过期恕不受理。
1.报送纸质和电子版申报资料;
2.扫描下方二维码,在申报系统上完成填报;填报完成后,添加协会联系人微信,确定项目申报情况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凌卉妍
联系电话、微信号:13178840051
申报邮箱:1945927159@qq.com
邮寄地址:广州市天河北路618号广东社会科学中心A座12楼1205室